| 信访局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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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来源:
县政府办
发布时间:2016-03-04 点击次数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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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、贯彻中央、国务院、省市和县委、县人大、县政府关于信访工作的方针、政策和规定。
2、受理人民群众给县委、县人大、县政府及其领导同志的来信。
3、接待单个和集体来县委、县人大、县政府上访的群众。
4、承办中央和省、市、县领导及上级有关部门和新闻单位转回彬县的人民来信、来访;承办中央、省、市、县领导及上级有关部门批示要结果信访案件的处理。
5、协调和处理本县单位之间、地区之间的信访案件和难度较大的信访案件;参与或直接查处不宜向下交办的案件;按所辖范围指导和督促有关单位处理信访案件,并督促检查办理情况。
6、定期和不定期地向县委、县人大、县政府及其领导同志报告人民来信来访的重要情况,定期不定期地综合、调查、研究信访工作情况,及时向县委、县人大、县政府及其领导同志提供决策信息。
7、指导全县信访工作,组织交流信访工作经验,培训基层信访干部。
8、完成县委、县政府交办的其它各项工作任务。
单位负责人:张磊
单位联系方式:0794-6668216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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