| 交警大队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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县政府办
发布时间:2016-03-04 点击次数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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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、贯彻执行国家法律、交通法规和公安工作的路线、方针、政策,研究拟订有关道路交通管理工作的规划和实施办法。分析、研究全县的交通安全形势,对全县的道路交通管理工作进行决策,部署全县交通理工作,指导、检查、监督全县道路交通管理机关的贯彻执行情况。 2、为县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提供交通安全方面的重要信息并提供对策。 3、组织实施对全县道路交通事故的处置、调解工作。 4、组织实施对全县重、特大交通事故逃逸案的侦破工作。 5、组织实施对全县农用运输车、摩托车和非机动车的挂牌、定期检验、安全检查工作和汽车二级保养定点厂家的监督检查工作。 6、组织实施对全县农用运输车、摩托车驾驶员的登记、培训、考核、审验、教育和管理工作。 7、维护交通秩序,强化路面控制,查处违章。指挥交通排除阻塞,确保安全畅通。 8、大力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活动,提高人们的交通安全意识。 9、组织全县道路交通工作管理科学技术工作,规划交警装备现代化建设。 10、参与道路交通建设,停车场和交通安全设施的规划,组织交通安全科研工作。 11、规划全县交警队伍的革命化、现代化、正规化、建设及公安交警的管理、教育训练;指导、监督交警的执法活动。 12、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。 单位负责人:蔡乐明 单位联系方式:6596874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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