乐发【2012】 号
中共乐安县委 乐安县人民政府
关于表彰2011年度全县发展提升年
活动先进单位的决定
各乡(镇)党委、人民政府,大马头垦殖场,工业园区,县委各部门,县直各单位,各人民团体,省、市驻县各单位:
2011年,各地各部门按照县委、县政府的决策部署,深入开展发展提升年活动,切实加强领导,精心组织实施,狠抓工作落实,各项重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。在推进重大产业项目建设和招商引资上有新突破,在推进工业化和农业现代化上有新作为,在推进城镇化建设上有新发展,在促进社会各项事业协调发展上有新进步,在创优发展环境上有新成效,在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发展上有新提升。为表彰先进,推动工作,经县委、县政府同意,对戴坊镇、县政府办公室等12 个全县发展提升年活动先进单位,县环保局等6个全县发展提升年活动内设机构测评先进单位予以通报表彰。
希望受表彰的地方和单位,认真总结工作经验,戒骄戒躁、再接再厉,不断巩固提高发展提升年活动的成果。各地各单位要以先进单位为榜样,以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,积极组织开展集中整治影响发展环境的干部作风突出问题活动,开拓创新,扎实工作,为建设“五个乐安”作出新的贡献。
附:全县发展提升年活动先进单位及“百千万”内设机构(县级)效能测评先进单位名单
中共乐安县委
乐安县人民政府
2012年2月26日
附:
全县发展提升年活动先进单位
(拟提名单位)
一、发展提升年活动先进单位(12个)
戴坊镇、鳌溪镇、增田镇、金竹畲族乡
县政府办、县人社局、县住建局、县发改委、县地税局、县国税、县招商局、县供电公司
二、2011年度“百千万”内设机构(县级)效能测评先进县直单位(6个)
县环保局、县卫生局、县交警大队、县民政局、县交通局、县移动公司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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