乐安县国税局稽查局效能作风整治承诺书
一、规范稽查执法行为:做到查办案件程序规范、事实清楚、证据充分、定性准确。
二、 推行稽查文明执法:做到查前告知、查中辅导、查后反馈。
三、严格检查审批制度:未经稽查局长批准,稽查人员不得擅自对纳税人进行检查。
四、严肃检查工作纪律:实施检查时主动出示检查证和通知书,及时反馈检查情况和听取纳税人意见。
五、保护纳税人合法权益:贪依保护纳税人陈述申辩权、控告检举权、行政复议诉讼权、请求国家赔偿权等合法权益。
乐安县国税局征管股效能作风整治承诺书
1、及时办理税务登记。纳税人提交的证件和资料齐全且没有疑点的,当场发放证件;有疑点的于20日内办结。
2、落实“一窗式”服务。实现“一窗式”受理,“一户式”查询,“一站式”办结,“一条龙”服务。
3、规范纳税评估。一般不超过30个工作日,特殊情况需延长的,经局领导批准,可延长20个工作日。
4、规范延期缴纳税款审批。纳税人在缴纳税款期限届满前提出申请,国税机关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日内作出决定。
5、强化税收执法考核。坚决纠正违反政策和损害纳税人利益的行为,对有违法违纪行为的单位和责任人实行责任追究。
乐安县国税局法规股效能作风整治承诺
1、严格执行企业“宁静生产日”制度,每月1-20日不到企业进行各种检查。
2、加大各项税收优惠政策的宣传、辅导和问题解答力度,将各项税收优惠政策落实到位,有效发挥税收优惠政策的导向作用。
3、加大对税收执法行为的检查考核力度,坚决纠正违反税收政策和损害纳税人利益的行为,对有违法违纪行为的单位和责任人实行相应的责任追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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